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华电福州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80号
日期:2025-12-30 10:21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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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建华电福州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闽华电新能连〔2025〕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连江光电资源,满足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所生产的电力送出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福建华电福州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508-350100-04-01-148980)。

  项目单位为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连江县官坂镇

  本工程架空段线路自可门滞洪水域光伏电站南侧出线间隔向西偏北单回出线后,往西方向架设至辋川村北侧,线路左转往西南方向沿浮泉村东南侧、梅阳村东北侧山腰架设至官坂村南侧山腰,线路左转至洋尾山北侧,线路右转自东北向西南在石丘村和梅里村、上洋尾村之间的山腰架设,期间依次跨过G228国道、G1523甬莞高速、35kV文山-马透线路到达拟建官坂220kV变电站东南侧,继续向西北走线至拟建220kV官坂变东北侧的电缆终端塔,线路转电缆向西南敷设,最终接入拟建220kV官坂变本工程进线GIS间隔。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线路长度为6.4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约6.34公里,电缆线路长约0.11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2237.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3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47.4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项目股东: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华电(连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连江县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福建华电福州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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