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疾控中心获悉,市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推进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惠民项目,对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HPV疫苗的受种对象进行定额补助,减轻因罹患疾病导致的家庭、社会负担。
本次惠民项目受种对象为具有福州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14周岁的女生(出生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接种时需满足以下时间要求:接种第一剂次时须年满13周岁且不满14周岁,接种第二剂次时不满14.5周岁。
本次惠民项目实施分级分类补助。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HPV疫苗的受种对象,按所选疫苗价格的50%且每剂次补助不超过249.5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最高补助两剂次,接种服务费由财政承担,疫苗费用差额部分由监护人自付。若疫苗企业开展优惠活动,每剂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接种疫苗费用的50%且不高于249.5元。
处于低保在保状态的适龄女生如选择接种国产九价HPV疫苗,可享受两剂次全额免费接种。相关名单由民政部门提供,并经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确认。
目前,国家已将国产双价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国产双价HPV疫苗的受种对象,享受两剂次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受种对象及监护人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及政策前提下,实行知情、同意接种。受种对象及其监护人可选择国家批准上市的HPV疫苗品牌、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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