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6日-2026年4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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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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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苯管线项目 |
榕环评〔2026〕22号 |
202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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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福州连江浦口~琯头开断进青芝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
榕环评〔2026〕23号 |
202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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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福州福清东瀚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榕环评〔2026〕24号 |
202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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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福州福清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10kV用户接入工程 |
榕环评〔2026〕25号 |
202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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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 |
榕环评〔2026〕26号 |
20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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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废盐综合利用盐水催化氧化技改项目 |
榕环评〔2026〕27号 |
20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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