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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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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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晋安杨亭~秀山110千伏线路工程 |
晋安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路径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 |
1、本项目利用电缆通道敷设电缆,无土建施工。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备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 4、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拆除电缆线路产生的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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