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调整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闽环规〔2025〕1号)文件相关规定,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评价企业中连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行政处罚情况信用等级有所调整,现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将相关信息及拟调整评价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6日。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满前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陈 珑
联系电话:0591-83536159
附件: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拟调整企业清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拟调整企业清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原有信用等级 |
调整后等级 |
等级调整原因 |
|
1 |
连江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1350122MA2XX8KH9B |
信用较差 |
信用一般 |
行政处罚已执行整改完毕,且从决定书日期起算已满三个月(并已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 |
|
2 |
闽清白中鑫旺养殖有限公司 |
91350124MA32TGQH0U |
信用一般 |
信用较好 |
行政处罚已执行整改完毕,且从决定书日期起算已满三个月(并已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 |
|
3 |
永泰县宏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91350125MACTGRE64U |
信用较好 |
信用一般 |
2025年11月25日被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榕生态罚决〔2025〕00028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