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市 长 吴贤德
党组成员 张 帆 张新怿
秘书长 许剑锋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离开救助站?
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经解决的,救助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安排离站。
受助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救治的,救助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适时安排离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