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3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
福州市长乐区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820750******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林某某 |
350581198704******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该项目的其他直接负责人林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范某某 |
420111197609******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福州禾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50122MAD5******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禾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叁佰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肆佰柒拾伍元贰角伍分,现决定合并执行,处罚没款人民币贰万柒仟柒佰柒拾伍元贰角伍分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六条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建天一酒店有限公司 |
913501827242******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建天一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六条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州市鼓楼区佰诚商务酒店长乐凯捷店 |
913501820750******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市鼓楼区佰诚商务酒店长乐凯捷店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
福州鼎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827242******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鼎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正 |
福建省富贵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
913501820994******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建省富贵天成置业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一层大堂照明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福建省富贵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
913501820994******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建省富贵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黄某某 |
350126197511******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栋平电动车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经营者黄某某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 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正; |
王某 |
362526198912******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王某经营的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驰航轮胎店责令停止使用修理间照明灯具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 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正; |
福州艾丽斯汽车美容有限公司 |
91350182MA******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艾丽斯汽车美容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修理间照明灯具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福建省长乐市永大纺织有限公司 |
9135018267400******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建省长乐市永大纺织有限公司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长乐天源宾馆有限公司 |
91350182796******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长乐天源宾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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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兴康大酒店 |
913501826740****** |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
给予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兴康大酒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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